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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建龙岩上杭县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16:2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6       报名截止:2022-05-10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根据《龙岩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县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为做好2022年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7名,岗位及招聘人数安排如下:

1.岗位一:临江镇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7名;

2.岗位二:临江镇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4名;

3.岗位三:临江镇社区工作者12名;

4.岗位四:临城镇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1名;

5.岗位五:临城镇社区工作者3名。

相关岗位如有剩余名额(含笔试后面试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用于本乡镇其他岗位招聘,其中:临江镇相关岗位的剩余名额,按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的顺序,依次转为临江镇其他岗位招聘;临城镇相关岗位的剩余名额,转为临城镇的其他岗位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工作勤奋,吃苦耐劳,富有奉献精神,具备创造性开展社区工作的能力。

3.性别不限,年龄在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内(即198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考范围为上杭县,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22年5月5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②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上杭县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历)。

6.各岗位其他相关要求:

(1)岗位一(临江镇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岗位二和岗位四(即临江镇、临城镇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期满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行将期满的人员)和退役士兵,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

(3)岗位三和岗位五(即临江镇、临城镇社区工作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在同等条件下,上述各岗位应聘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或具有2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不得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本县社区工作者辞职(解除合同)后2年内不得报考原所在(聘用)乡镇。

三、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根据居民需求,提出合理方案,解决实际问题;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党建互联互动,推进党建引领社区(小区)治理;倡导树立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主动走访社区居民,及时收集、上报、处理、反馈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或共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完成党委、政府或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岗位所在乡镇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临江镇报名地点:临江镇基层党建办公室(地址:上杭县解放路396号临江镇政府二楼),联系人:汤先生,电话:0597-3997551;临城镇报名地点:临城镇基层党建办公室(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0号临城镇政府二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97-3882537。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提交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有企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笔标注姓名);

(5)中共正式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的证明材料。

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1:1计入考试总成绩。招聘考试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内容和题型。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客观题,占60分)以及公文写作(主观题,占4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合格线。根据各岗位中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中最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如全部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则合格线另行研究确定。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含相关岗位剩余名额转为该岗位招聘的人数,下同)3倍确定面试人选,相关岗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相关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如相关岗位有面试人选在面试前2天书面申请放弃,空缺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如相关岗位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职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考试成绩合格线要求。

(2)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具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2.考察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岗位所在乡镇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4.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属社区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党委安排到相关社区岗位工作,并按本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的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其中岗位一、二、三的招聘人员安排到临江镇天山、镇南、镇西、镇东、镇中、英明、东南社区,岗位四、五的招聘人员安排到临城镇城东、城南、城北社区。

2.聘用人员应按照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党委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4.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人员。

6.本次招聘的社区党群工作者按照“四有三创”标准,试用期月工资216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等待遇按乡镇社区党群工作者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交。

八、招聘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5月5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4日(公告发布前一天)。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的审核和认定参照2022年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办法进行。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各招聘岗位所在乡镇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 和“行程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对持动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行程码”显示考生考前14日内有到过龙岩市以外地域的,须出具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如有变更,以最新以布的要求为准了。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填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7-3316695。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上杭县民政局、临江镇党委、临城镇党委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上杭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杭县民政局 中共上杭县临江镇委员会 中共上杭县临城镇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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