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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9 11:2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3-25       报名截止:2023-03-31
武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27号),以及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武委编〔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武平县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150名,其中面向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专项招聘60名(已于2月底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单列招聘),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若面向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专项招聘有空余名额,则调剂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进行聘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学段分布为: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14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11名(含武平籍生源公费师范生)。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0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三、招聘范围
1.中小学教师岗位:福建省,以及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
2.幼儿园教师岗位:龙岩市及武平籍公费师范生。
四、注意事项
1.“招聘范围”为“福建省”是指2023年3月25日前:常住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或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21、2022、2023年毕业生,或持有福建省范围内居住证的报考者。“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是指2023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当地辖区内人员。“武平县”是指2023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武平县范围内,以及武平籍应往届毕业生,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平户籍者(复审时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结婚证),或夫妻一方为武平县引进人才配偶(复审时提供县委人才办证明、结婚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武平县内已在编教师;
(6)曾在武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至2023年3月31日17: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23年3月26日—3月31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对象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笔试加分政策,应于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分直接计入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
六、考试
(一)笔试
1.本次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其中福建省2023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聘用。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如因故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科目、内容(笔试考试大纲)请参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有关公告。
4.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20日前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福建省2023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他人员均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设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以及“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七、聘用程序
(一)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拟聘对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要达到合格线(具体另定);相关岗位拟聘对象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聘用。
2.确定为拟聘对象的考生必须携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应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材料清单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1)身份证;(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相应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5)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6)其他有要求应交的材料。
(二)组织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办法,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生,能体检的项目应先参加体检,暂不能体检的项目待产后3-4个月内进行补检,体检合格才能办理入编手续;法定产假假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核发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政审调档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政审表格在组织体检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2.聘用对象须按武平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以及“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安排:
(1)福建省2023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由武平县教育局单列安排岗位。
(2)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或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的,优先选择岗位。
(3)所有教师岗位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4)所有聘用人员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提供的聘用岗位,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调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并签订服务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待遇
全部岗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小学语文及小学数学岗位(一)、(二)若出现空余岗位时,则同学科岗位(一)和岗位(二)之间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次序进行调剂聘用。
2.若面向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专项招聘有空余名额,则调剂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一)(二)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次序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中专业分、综合分高低次序聘用。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4860589、4865528;
监督电话: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48683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