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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1 14: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01       报名截止:2022-11-30
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性质为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金为贰仟万元人民币,下设西口分场、九龙分场、官桥分场、长兴分场、大青分场、圣峰分场、城关分场等七个分场。林场经营范围:森林生态修复和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 ,林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发展林下经济,商品林经营,林木采伐。为满足林场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安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森林资源培育岗位1人、木材生产岗位2人。具体岗位、人数、职责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2年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工作人员职位简章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良好体质,能适应外出调查,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林业生产业务工作。
(三)身体健康。经体检,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0月28日至1986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非应届)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
2022年11 月8 日至11 月10 日。
(正常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光泽县坪山路11),联系人:齐女士,联系方式:13860014802。
3、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A4纸张),须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的打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填报《2022年光泽县专岗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
(4)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见附件3);
2、未发现失信被执行情况(见附件4)
由县天源国有林场人事部对报名者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面试前,县天源国有林场人事部对拟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以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考,均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按总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另行通知。未及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同放弃资格。
五、成绩查询、政审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成绩查询。面试结束2天后即可登录光泽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总成绩。(http://www.guangze.gov.cn/)
(二)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如有疑议,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并在一周内提出申请。复检必须到指定医院,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体检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光泽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通知被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报到上班,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如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三天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用工性质及薪酬福利
(一)用工性质:国有企业职工,本次招聘人员与所属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薪酬福利: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99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薪酬按照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正式员工薪酬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且无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畅。如通知上岗时无法取得联系,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整个招聘过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方案由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负责解释。
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