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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10:4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3-25       报名截止:2023-03-31

  关于延平区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师资配置,决定面向延平区农村学校选调33名教师到城区缺编、缺学科的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共33个岗位。其中初中8个岗位,小学16个岗位,幼教9个岗位。具体岗位及分布学校如下: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生物

幼儿

合计

南平市第三中学

 

 

1

 

 

 

 

 

1

南平三中新城分校

 

 

1

 

 

 

 

 

1

南平市第七中学

 

 

1

 

 

 

 

 

1

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中学部)

2

1

1

 

 

 

1

 

5

初中合计

2

1

4

 

 

 

1

 

8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生物

幼儿

合计

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

1

 

1

1

1

 

 

 

4

南平市延平区实小新城分校

3

 

 

 

 

 

 

 

3

南平市延平区实小迎宾分校

1

1

 

 

 

 

 

 

2

南平市延平区正荣小学

1

1

 

 

 

 

 

 

2

南平师范第二附属小学

1

 

 

 

 

1

 

 

2

南平市黄墩小学

 

1

 

 

 

 

 

 

1

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小学部)

1

1

 

 

 

 

 

 

2

小学合计

8

4

1

1

1

1

 

 

16

东山小学附属幼儿园

 

 

 

 

 

 

 

1

1

水东学校附属园

 

 

 

 

 

 

 

3

3

延平区实验幼儿园

 

 

 

 

 

 

 

1

1

延平区正荣小学附属园

 

 

 

 

 

 

 

1

1

延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3

3

幼儿合计

 

 

 

 

 

 

 

9

9

 

  二、选调范围

  延平区乡镇学校任教满五年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师德师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②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经查实有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二)教学业绩:2021-2022、2022-2023两学年担任区级及以上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平均分每学年第二学期名次应在全区排名前60%方可报考;其余学科(含幼儿教育)教师,2021-2022、2022-2023两学年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每学年应位列学校前60%。认定办法如下:①担任区级及以上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学业绩”成绩由基教股负责认定。②担任本专业又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既担任本专业统考科目又担任非统考科目的按担任统考科目的教学成绩认定;只担任非统考科目的按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位列学校名次认定。③确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须出具证明),任教非本专业统考学科的教师既可按统考学科成绩计算,也可按学年度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位列学校名次计算。④担任多个年段多个班级统考学科教学工作的,分年段按多个班平均成绩认定(每个年段平均成绩都要达到前60%)。⑤小学教师既在中心校任教又在村级小学(含教学点)任教的教师按中心校成绩认定。⑥2021—2022、2022—2023学年期间请分娩假的,请假期间按学年度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位列学校名次认定。

  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认定,待2023年8月统考成绩和奖励性绩效考评排名结果出来后再认定。

  (三)年度考核: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5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见习期除外,2022-2023学年度在2023年8月由学校先行把关确认是否合格)。

  (四)年龄:不限。

  (五)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初中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名截止日前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不达标。

  (六)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幼教岗位。凡跨学段报考的应作出书面承诺,选调后若影响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教龄:在延平区农村学校任教五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以前(含9月)进入延平区农村学校任教。

  (八)取得报考资格的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查实为了备考而请假,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

  四、加分政策

  根据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提高高山边远学校教师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延教〔2014〕152号)及区教育局会议研究规定,在巨口、赤门、洋后三个边远乡镇学校实际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现仍在这三个边远乡镇工作的教师,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笔试总分加3分,累计工作未满5年不加分;到这三个边远乡镇学校支教,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支教半年笔试总分加0.25分,支教1年笔试总分加0.5分,支教2年笔试总分加1分,支教3年及以上的笔试总分加2分。

  五、报名事项

  (一)报考学科

  报考学科按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或按教师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每人限报考一门学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因此次网络报名时间较紧(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17:30前),采用先网络报名后资格审核的方式,但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前应先向所在学校报名,征得学校同意并按以下顺序将报名材料上交学校后再上网报名: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2.网络平台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17:30前(系统关闭前)由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时,报考类型选择“委托考试”进行报名,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填写“选调”字样),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其中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起填写)。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3.学校上报审核的报考材料。学校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后,按选调岗位的学科顺序填写《2023年延平区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并于4月6—7日按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将上述表格和教师提交的材料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三)报考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成功后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20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考试纪律

  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选调办法

  (一)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

  (二)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笔试成绩相同者,根据2018年9月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南平市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教育局及区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区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出现并列情况者,则获得综合性表彰中级别高、次数多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以入编时间为依据,入编时间早者优先选调。

  八、手续办理

  选调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但本

  人原则上必须在原学校再任教1学年(2023—2024学年)。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8069867/8069872.

  附件:1.2023年延平区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汇总表

  2.农村学校上交报考材料及审核时间安排表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23年3月23日

关于延平区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的通知.docx (36.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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