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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7 22: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1-15
为加强南平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教育、医疗人才银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办[2023]16号)精神,计划招聘银龄医疗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带教能力;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退休前从事临床工作并在相应职务聘任满5年;
3.身心健康,已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独立完成坐诊、会诊及带教等工作任务的。
(二)其他条件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招募的银龄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层次:曾在国家卫健委属(管)三级甲等医院任专科主任、副主任,曾获国家卫生健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津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名中医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奖励对象。
2.第二层次:曾在省属(管)三级甲等医院任专科主任、副主任,曾获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卫健主管部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称号或奖励对象。
3.第三层次:曾在设区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担任院长、副院长等领导职务或任专科主任、副主任对象,紧缺急需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市级名医称号等设区市级人才称号或奖励对象。
二、岗位职责
根据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开展门(急)诊、会诊、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等临床诊疗服务和科研、教学指导等。从引进之日起算,每年累计在南开展临床诊疗服务和指导学科建设不少于90天,每年指导带教青年医师不少于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募程序
1.岗位报名。填写《南平市银龄医疗人才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证、职业任职资格证、退休证和人才称号等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25年1月15日前到招募单位报名。
2.资格审核。招募单位组织开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招募单位与报名人员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薪资待遇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并进行面试考核。同一岗位同时有多人报名的,各招募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
3.公示公布。经商谈、考核、遴选确定拟招募人员后,按规定时间将人员名单报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招募单位与银龄人才签订服务劳务合同,合同期1年,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和内容、服务要求、办公条件、补助标准,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银龄人才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签约工作完成后,各招募单位应填写《银龄人才签约情况一览表》,报市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每人300元/年的标准为银龄人才购买意外保险。同时,银龄人才享受“南平人才卡”,免费入住人才尊享酒店、乘坐市内公交车、参观市内国有A级旅游景区,指定商场、服务场所折扣消费等服务。
2.银龄人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
3.服务期间,用人单位要组织对银龄人才开展跟踪评估、考核。对考核不称职、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及时解除协议,并报市卫健委备案。
4.引进的银龄人才为南平市域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的,应为招募年度内(2024年1月以来)退休人员。
5.银龄人才的档案、户籍、社保等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6.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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