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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2022年博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15:51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1-30

  莆田学院坐落在享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誉的福建莆田,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成立于2013年,前身是创建于1989年的兴化职业大学美术科。2005年开始招收本科美术学专业,2006年新增本科艺术设计专业。2010年,为了满足地方工艺美术发展需要,开设艺术设计(工艺设计)方向。2011年开展闽台合作教育,开设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两个方向。2012年成功申办工艺美术本科专业。2013年6月整合教学资源,艺术设计专业调整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为加快专业转型发展,2018年6月开办绘画专业,现设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五个本科专业,并分别与台湾清华大学和台湾朝阳科技大学深度合作开办了视觉传达设计和工艺美术两个方向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57人。工艺美术学院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专业教师63人,高级职称人数22人,拥有硕、博士学位教师47人。

  工艺美术学院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不断满足工艺美术产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在加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育的同时,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逐渐形成适应社会需要,重市场、重实践、重创新的办学特色。

  近三年,荣获福建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木雕技艺与文化研究中心”、福建省应用型本科“工艺美术类”专业教学联盟单位理事长单位、福建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木雕)、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家具制作”项目福建省集训基地,教师在各类展览、比赛中获奖三十余人次,学生79人次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205人次在省级比赛中获奖。

  因工作需要,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教师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公布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需求学科:美术学、设计学

  2.招聘人数:3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607511116;

  邮箱:gymsxy@ptu.edu.cn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入编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个别岗位年龄限制根据岗位需求略有调整)。

  4.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5.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类型

住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生活津贴

 

A类(领军人才)

面议

B类(学科带头人)

100-150万

30万

10万元

(分五年发放)

C类(优秀博士)

或D类(急需紧缺专业博士)

60-90万

15万

E类

(博士)

40万

10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见附件),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本硕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发至指定的招聘专用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及其附件名请注明“应聘学院+姓名+博士”。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

  2.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不少于十年。

  4.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附件:莆田学院博士应聘登记表.doc (6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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