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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4: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1       报名截止:2022-05-13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涵江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驻涵部队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1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对象
涵江区武装部,31613部队,涵江区消防大队,武警机动四支队下属驻涵三个大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随军家属是指2021年6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持部队现役军人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名资格审核:区人社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招考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岗位的开考比例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准考证
请于5月16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5月2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延迟或取消考试,将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请考生认真核对。
(四)成绩合格线
本次考试合格线为55分。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二)体检的组织实施单位
考生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组织实施。
(三)体检的依据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机构
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复检申请
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2.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怀孕期体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七、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考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区人社局。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
九、疫情防控
(一)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二)5月上旬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须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三)5月19日(含19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四)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十、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考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3591700。
2022年度涵江区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考随军家属公告.doc (84.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