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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31 16: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03       报名截止:2021-11-09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荣誉;

  (3)获全国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70%;

  (5)普通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除外)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4日10:00—11月10日17:00.

  2.网址: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其中L03、L11职位不设比例要求),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8:00—11月13日10:00.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8:30—10:30.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区(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内容:教育基础知识等。

  4.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10人的按1:2的比例;11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若计算的面试人数为小数时,小数部分非“0”时则进1;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笔试通过人员(以公告为准)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13:30—17:00.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区(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办法: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70%)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非2022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面试

  1.形式: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1年11月14日(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区(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笔试成绩占3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7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并与市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为精准引进省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市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拟面向全国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210名。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2021、2022届公费师范生。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2021、2022届毕业生。对年龄、学历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详见《2021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2年7月31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其它条件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单位代码+岗位代码)+姓名。报考者要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确保网络报名成功。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采用网络报名的报考者需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1年12月)。

  2.现场报名及复审。请报考者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和复审相关资料(时间初定2021年12月)。具体时间、地址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另行公布,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此次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六、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当场签定就业协议,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面试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约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体检、考核

  1.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九、选岗

  同一岗位需要选岗的,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我区决定组织2022年区属部分公办中学开展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5人,其中泉州六中10人、泉州七中20人、福师大泉州附中15人,详见《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21年11月3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泉州市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即报考者聘用后须服务满六年,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联系人:鲤城区教育局苏老师,联系电话:0595-22376551.

  

序号

  学校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1

  泉州市第六中学

  咨询:谢老师

  18959899198

  2

  泉州市第七中学

  咨询:叶老师

  15880968898

  3

  福建师大泉州附中

  咨询:李老师

  138597049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qzlcjyyxb@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均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

  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承诺书(见附件4),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选择学段学科,不具体到用人学校。若同一个学科岗位有两所及以上用人学校,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

  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该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上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上公示7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其中考试当天必须落实“两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若存在《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离开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90240.2235535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7655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我区决定组织2022年区属部分公办中学开展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5人,其中泉州六中10人、泉州七中20人、福师大泉州附中15人,详见《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21年11月3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泉州市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即报考者聘用后须服务满六年,在报名时签订承诺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联系人:鲤城区教育局苏老师,联系电话:0595-22376551.

  

序号

  学校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1

  泉州市第六中学

  咨询:谢老师

  18959899198

  2

  泉州市第七中学

  咨询:叶老师

  15880968898

  3

  福建师大泉州附中

  咨询:李老师

  138597049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qzlcjyyxb@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均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

  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承诺书(见附件4),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选择学段学科,不具体到用人学校。若同一个学科岗位有两所及以上用人学校,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

  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该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上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上公示7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其中考试当天必须落实“两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若存在《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离开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90240.2235535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76551.

  十、聘用核准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说明

  1.已经在编的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2.未被拟聘用的考生,本着对口对应原则,经考生、招聘单位同意,可调剂到县(区)缺编学校任教,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3.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已签约的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4.做好防疫准备。考生需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面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存在《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若书》所列1-9项目情形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报到时使用本人手机出示健康码(微信防疫健康码或支付宝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橙码或体温异常(≥37.3℃)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体温异常(≥37.3℃),考生应配合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面试。

  5.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非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共同审核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126136、89935639、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1.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22.46 KB)
3.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信息表.docx (18.37 KB) 
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20.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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