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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08 15:5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2-13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现状,中共永春县委编办、永春县人社局、永春县卫健局决定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的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2年度永春县卫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⑧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须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服务期满时未取得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服务期内可参加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但进修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2. 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7日- 2022年2月13日下午17:30.
2. 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度永春县卫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属2022年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说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index.do/下载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
(5)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cwjjghxx@163.com进行报名;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报名人员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材料提交后,需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595-23898900)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考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永春县卫生健康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办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永春县卫健局商永春县人社局研究后报市人社局同意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具体视报名情况再另行通知。卫健局将提前与报考人员联系,报考人员须服从卫健局统一安排,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报名点,未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在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步进行,2022年2月13 日(网上报名结束当天)下午17:30前未能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无加分条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①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②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的笔试原始成绩,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5. 笔试成绩合格线。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原则,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或考察。
(二)面试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研究生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人员,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及医学伦理学。
面试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的面试题进行表述,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总共10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考生进入考场后,使用普通话答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有关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的方法确定考生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资格复核
永春县人社局将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其中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采取面试方式岗位的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永春县卫健局商永春县委编办、永春县人社局研究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另行通知。
2.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3. 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医院由永春县卫健局指定,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单位的,由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用人单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已确定用人单位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2022年度永春县卫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考试;若经复检仍未恢复正常,则由相关医务人员带到隔离教室,不得参加考试;严重者,按规定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检查。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招聘方案通过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工作政策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永春县卫健局直接联系,联系电话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95-23898900.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877900.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人社局和永春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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