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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0 10:3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09-09       报名截止:2021-09-15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编内实习指导教师考试简章(2021年9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编内实习指导教师,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
2.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技师学院网站”进行查阅(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网址:http://www.xmjsxy.com/),请自行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岗位更全面、完整、具体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编内实习指导教师报考须知(2021年9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1年9月9日10:00—9月15日17:00
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1年9月9日10:00—9月16日15:00
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仔细阅读审核意见,确认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岗位。
(三)申诉
2021年9月9日10:00—9月16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核
2021年9月27日10:00—16:00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另行公布。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准考证
2021年10月10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六)考试时间
初定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网上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考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网上考务信息通知为准。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包含片断教学、答辩和技能水平评价三个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和“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的公告。
(一)片断教学
片断教学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片断教学时间为15分钟,由评委进行当场评分。片断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片断教学测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片断教学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
(二)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时间为10分钟,包括准备时间。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现场出2道题、当场评分。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答辩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答辩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
(三)技能水平评价
片断教学、答辩结束后开展技能水平评价,以报考者所获技能水平最高奖项计分,满分为40分。由评委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第三条,根据报考者的技能水平状况进行当场评分。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片断教学成绩*30%+答辩成绩*30%+技能水平评价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具体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以增加小数点位数)。
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技能水平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技能水平评价成绩又相同,按片段教学成绩排列;
(三)若片段教学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从综合总分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厦门技师学院网站(“网上考务信息通知”)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面试后、办理调动(接收)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调动(接收)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表)。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须知》。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