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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09:58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3-14
现受厦门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0名,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工作地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支队机关 |
资产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 |
有资产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
财务会计 |
1 |
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或内部审计师资格 |
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
辅助执法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有撰写材料能力,熟悉使用excel、word等办公工具,有消防监督辅助执法工作经验优先。 |
4 |
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 |
1 |
本科及以上 |
|||
5 |
海沧区消防救援大队 |
2 |
本科及以上 |
|||
6 |
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 |
2 |
本科及以上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之间);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招聘体格条件按《职业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吸毒、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1.月薪5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2.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3.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4.在景区门票优惠、看病免排队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
5.其他待遇: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和等级晋升逐年递增;持有初级会计证并从事其岗位的,每月发放1500元岗位津贴;持有中级会计证并从事其岗位的,每月发放3000元岗位津贴。
四、报名办法和途径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4日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符合报名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工作地+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76334140@qq.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报两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本页、学历学位证书、技能或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通过复核的人员,相关材料复印留存备档。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延长招聘公告时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由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厦门市专业招聘机构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则面试不合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和政审。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1)体检由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淘汰。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结果后3天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应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3)要求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3)体格检查、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面试考核、体格检查和政审均为合格的考生进入拟录用名单,并在“厦门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组织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招录办咨询电话:0592-5302224;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https://www.xmgxrc.com/xmhr-file/xmhr/upload/20240311/9d55d098cb0f9c892018836b8106e443.docx
2.《报名登记表》https://www.xmgxrc.com/xmhr-file/xmhr/upload/20240311/d51313340cb42fc4db4febfdf3aa97eb.docx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https://www.xmgxrc.com/xmhr-file/xmhr/upload/20240311/2eec0c5e512d36e788fe5e5c4c4eb2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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