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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15:2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0-31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系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环境监测站拟简化程序公开招聘3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责任感,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现场监测室、中心实验室、监测计划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学历及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博士学位,性别、户籍不限。
岗位1:核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岗位2: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岗位3:化学类、环境生态类专业,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一)现役军人;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届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00至2024年10月3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362607584@qq.com。
1、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扫描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通过初选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安排,未通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五、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八、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网址:sthjj.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三)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环境监测站提出意见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工资待遇按厦门市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环境监测站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0月).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thjj.xm.gov.cn/zwgk/tzgg/202410/t20241025_28971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