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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15:3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及《2022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报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并进入中小学、幼儿园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现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我局拟对报考我区中学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小学、幼儿园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咨询电话:0596-6775216)。
二、复审时间
1.中学:2022年5月26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2.小学、幼儿园:2022年5月27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大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动车站对面,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四、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
1.成绩报告单;
2.报名登记表(考生打印,签名,并贴上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必须带有公章的户主页和考生本人户籍页同复印在1张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证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5.报到证(未领取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把上述各项的原件、复印件分类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复审后提交复印件,部分原件带回。
截止2022年3月25日,已在编教师(含见习期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五、防疫须知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即日起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自省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为执行现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请合理安排行程。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48小时(以采样时间计算)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果为“阴性”的新冠核酸检测报告,同时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场地,需全程佩戴口罩。
3.填写健康承诺书。考生须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
4.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如有必要,将适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配合。
六、其他事项
1.报考者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委托书见附件2)。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