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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15: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12       报名截止:2023-07-14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更多未就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漳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毕办[2023]8号)、漳州市人社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漳人社[2020]140号)、漳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漳毕办[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招募20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20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详见附件3)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重点安置202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下称“重点对象”)。剩余岗位从2023年毕业年度未就业的大学生中招募。
3、截止报名时,具有漳浦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漳浦县户籍的视同漳浦县户籍,划转古雷港经济开发区4个乡镇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党政纪、法律法规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县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按照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体检、考核、公示,从优确定聘用人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社局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596-3114028,联系人:洪先生、梁先生。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现场提供:
①《2023年漳浦县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并打印签字。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闽政通”查询打印社保缴交记录、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③政治面貌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中共预备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④重点对象需填写《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1份,并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以《退伍证》为准,证件遗失需提供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役登记表》。
⑤提供本人报名学历所在学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荣誉包括:1.在校获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2.奖学金(不包括捐助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按照校级奖学金评分);获得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的报名人员已享受困难状况加分,不再重复加分。3.奖项包括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项及以上。
⑥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学员,请提供相应的结业证书等证明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3)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募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名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1)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2023年漳浦县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县人社部门根据资格初审、量化考核分数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初步体检人选。
(二)体检
1、按拟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合格证书的取消资格,按量化考核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量化考核同分情况下,体检人选顺序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学员优先、专业匹配情况优先、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优先、专业成绩排名情况优先、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残疾毕业生优先、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的次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再遇同分,加面试一场;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自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
3.进入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量化考核得分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聘用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
2.签订合同后,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事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县人社部门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未到乡镇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三、岗位薪酬及管理
(一)薪资待遇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薪资待遇参照本地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参照本单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二)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事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县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在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pu.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信息而影响招募,后果由本人自负。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