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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0 12:38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7-22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总量外人员9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
①01、02岗位:本科学历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在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在1994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②03-07岗位: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4.01、02岗位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6.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信息在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2023年7月22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上传后续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申诉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3日9: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9:0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需关注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无法参加考试。
6.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2023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总量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签名手写,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党员证明材料(附件2);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01、02岗位,附件3);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附件4)。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和体检
1.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
2.具体考核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后续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名单请关注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
3.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4.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根据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
七、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照《闽南师范大学总量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苏老师、尤老师(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596-2591337;林老师(学生处,01、02岗位),联系电话:0596-2527137.
E-mail:rcyj001@mnnu.edu.cn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相关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闽南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7月19日
http://fjksbm.com/s/mnnu2307/news/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