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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2 10: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0       报名截止:2021-04-2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2021年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1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无色盲色弱;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见岗位列表)。
(五)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为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为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6名,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20日至4月26日登陆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http://www.gsysdkj.com),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应先注册然后填写信息,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找回。注册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考生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8:30至4月26日18:00,咨询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每天8:30至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报考岗位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4月26日)报名如因未通过审查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48小时之内审查完毕。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20日8:30至4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26日18:00以后,系统自动停止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应聘申请尚未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信息更改。为确保招考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人事处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时间为4月26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特别提示: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说明和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另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资格初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工作随即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请大家务必关注网站通知。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笔试前必须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证明,写清楚所学专业、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预计取得时间)。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三)考试费用缴纳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畅通,如提供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印制、发放,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另行通知。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的必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考试题命制和阅卷均由我局委托第三方负责,相近专业合并命题。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此次公开招聘不设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笔试缺考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笔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未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作为其诚信记录备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其他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四)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五)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笔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931-87261288726129
监督电话:0931-87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