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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安徽省交通运输联网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20: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9       报名截止:2021-08-06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名(详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四)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90年7月23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截止2021年8月31日,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8月6日17:00.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指定邮箱gsjdxyrsc@126.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下载并填写《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2.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籍、学位信息和查询截图的PDF电子版。

  3.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初审:学院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结果等相关事项在提交申请的2日内通过报名邮箱通知考生。报名邮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资格复审及发放准考证: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地点: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区2#教学楼一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107号)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说明,加盖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公章。

  2)报考招聘范围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到证》,无报到证的须提供曾经工作单位的证明(离职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等)。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4)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招考资格。

  6)报名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7)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并妥善保管(准考证若遗失,请及时联系学院人事处)。

  (四)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8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两证不全者不予参加。

  3.内容。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校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4.其他要求。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同一岗位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3:1.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有关通知。

  2.面试对象: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同一岗位笔试成绩3:1并列的同时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试讲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顺序由应聘人员在面试当天抽签决定。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测评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测评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干扰、影响和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备案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档案迁转、落实相关待遇。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三、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

  (二)所有应聘人员来校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公开招聘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60168365099

  监督电话:0938-83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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