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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1 11:24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3-12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甘肃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甘肃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省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为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五)必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八)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九)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统计局网站(https://tjj.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00至3月12日(星期二)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甘肃省统计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统计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3月13日(星期三)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3月12日(星期二)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特别注意:3月12日18∶00至3月13日18∶00只是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的截止时间是3月12日18∶00,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尽早报考。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3月12日)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提交报考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的1∶3,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统计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统计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统计局统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甘肃省统计局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甘肃省统计局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统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甘肃省统计局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统计局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由甘肃省统计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违纪认定与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和省统计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网站发布。
(七)本公告所附《应聘指南》(附件3)的具体阐释与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八)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统计局或甘肃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十)本公告由甘肃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929133
甘肃省统计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856136
甘肃省统计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856134、8856356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甘肃省统计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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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tjj.gansu.gov.cn/tjj/c109450/202403/1738702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