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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3 09: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及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有关文件精神,庆阳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庆阳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是隶属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位于庆阳市人防司法大厦。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维护、更新等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数据中心、政务云、公共服务等网络平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大数据平台共建共享共用等工作。现有内设科室3个。
二、引进计划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招聘2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
“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引进条件
1、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在引进之列:
(1)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二种方式。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交到庆阳市工信局人秘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面试测试时现场提供)。
(3)已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注明现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职务职称。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工信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业绩成绩证明、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等。
(三)面试测试
本次采取面试测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80分)。面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主要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测试内容按应聘岗位需求由面试测试组成员提前准备好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市工信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测试结果,及时召开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并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工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优惠政策
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的引才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934-8271596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组0934-83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