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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15: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08       报名截止:2022-08-17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庆阳市2022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庆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其中:
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试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招聘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填报。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https://qy.gsdj.gov.cn/)、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qingyang.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庆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向庆阳市人社局(西峰区长庆北路164号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1311室)提交申请,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两科考试连续进行,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的记载为准。
3.笔试类型。笔试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中小学教师类(D类)。考试范围以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其中,管理岗位不足3:1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达不到3:1的,报名应聘人员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
5.证件要求。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6.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和打击。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7.成绩公布。10月20日前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负责通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庆阳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见《岗位列表》。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试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所有招聘岗位均须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应试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确定后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计算并公布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考察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招聘计划不低于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及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在职人员的,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测评和谈话正面评价在60%以上,人事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从本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体检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医院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确定后通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试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参照考察环节替补方式进行,只递补一次。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庆阳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六查”入场查验。即扫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甘肃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纸质准考证。需要说明的是:考生需要提前将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新甘肃密接安全查询截图证明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进入考场后上交存档。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甘肃省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来自高风险区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来自中风险区人员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
(三)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社局(市考务办)。
(四)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试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人员要随时关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凡是通过报名审查、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应试(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必要时通过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试人员随时关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委编办:0934-8237260
团市委:0934-8221256
市卫健委:0934-8855017
市林草局:0934-8213849
市司法局:0934-8225201
市水务局:0934-8212539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4-823760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4-8615069
市委组织部:0934-8219300
市人社局(市招聘办):0934-8687383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027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