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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14: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21       报名截止:2022-04-22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网格管理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网格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网格管理员70名,网格管理员将在清溪镇网格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下,专职从事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有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调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内容;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其中,工作需夜间值勤及节假日值班,适合男性报考;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6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及有基层网格管理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智能手机等设备进行工作;
(五)限东莞市户籍人员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符合报考的人员应于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dg.gov.cn/hdjlpt/yjzj/answer/18876,报考人员需上传以下资料(请打包压缩上传,以日期+姓名形式命名,如20220416张三):
(1)《清溪镇2022年公开招聘网格管理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扫描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承诺书);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底色,100KB以下);
(5)有基层网格管理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属地镇(街)网格管理中心出具的工作证明扫描件1份;
(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明扫描件1份。
2.报名初审。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岗位条件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将无法参加后续招聘事项。
3.报考咨询。报名咨询电话为0769-87363599;0769-87892948。
4.考试费用。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5.准考证发放与考场准入。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提供的邮箱,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届时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
6.报考职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智网工程”及消防安全等有关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地点在清溪中心小学(清溪镇育才路100号)。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公布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清溪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qingxi/)发布。
3.面试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的排名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为东莞市清溪医院,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费。报考人员如未按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修养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东莞清溪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qingxi/)公示7天。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公示中发现有影响后续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网格管理中心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施聘用,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网格管理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若在试用期间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为正式网格管理员;若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按照19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网格管理员后薪酬待遇按照7.5万元/年(含0.5万元/年公用经费)的标准执行,具体根据网格管理员当月绩效考核及当年职级等实际情况浮动发放工资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应聘考生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或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居家健康隔离或监测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聘任一环节。
若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3.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