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31 12:0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31       报名截止:2023-04-08
为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加强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健全东莞市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人才库,东莞市国资委决定公开遴选市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公告所称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东莞市国资委聘任的,在市属国企兼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
本次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若干名。
二、岗位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遵守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二)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了解掌握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向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于所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
(四)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任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和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担当尽责,诚信务实,履职记录与职业信誉良好。
(二)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国际化经营、产业发展、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三)具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进行独立思考并做出科学、客观的分析判断。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职称。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曾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
4.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5.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7.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外部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向东莞市国资委报名,填写《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在职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或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由原单位或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或自主申报。
(二)资格审查。东莞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考评。东莞市国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考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
(四)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聘用。市国资委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择合适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且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相关企业任职,并向其发放聘任证书。市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
(七)工作待遇。兼职外部董事按照相关规定领取报酬,有关具体标准由东莞市国资委参考市场同类职位报酬综合确定。
五、报名材料
(一)《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代表性、能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业绩成果文字材料。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四)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需提供材料电子版。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30。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东莞市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www.dg.gov.cn/gzw/)或“东莞国资”微信公众号获取。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发送至gzwbgs@dg.gov.cn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东莞市国资委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222987,0769-2222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