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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2 20: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9       报名截止:2021-04-21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数据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雇用人员1名,从事网络安全、政府网站、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按明府办〔2016〕19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即2003年4月19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数据局公开招录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时—4月21日下午5:30时(24小时开通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统一通过“高明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进入高明(首页)——机关招考,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报名咨询联系电话:88661988(电子政务股);88618211(区政务数据局)。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48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高明通”微信公众号发送推送通知。
(3)本次考试不用缴交报名费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初试和面试。其中,初试为资格考试,在报名结束后进行,通过初试的才能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初试: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初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初试前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两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同时按照职位条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初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初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初试资格。初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9〕37号)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政务数据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数据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618211(区政务数据局办公室);88661988(电子政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