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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6 17: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充实基层调解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司法局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职责
(一)招聘职位: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人数:6人;
(三)工作职责:负责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书写能力。法律相关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用人单位不解决食宿,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底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00:00至2021年8月24日24:00
(二)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个人简历;(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照;(4)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6)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7)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8)个人获奖、论文发表及研究成果等材料;(9)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职人员(含合同制人员)报考的,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10)婚育证明材料;(11)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其中,第(4)-(8)项材料在组织考察前提供原件核对,第(9)项需在体检前提供原件,第(10)项、第(11)项材料在办理入职前提供原件。
(三)报名途经:上述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至sfjzgb@163.com。
(四)其他事项:(1)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能在学信网上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专业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交谈形式进行,成绩取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
1.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体检
应聘者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经录用后凭发票报账。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八、公示
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我局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九、聘用
1.通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按照政策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
2.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务必认真、完整阅读本公告。
(二)报名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谨慎考虑,合理作出职业规划。如经公示确认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我局此后的招录不接受报名。
(三)被录用人员需按通知的到岗时间按时到岗。
(四)为保障考生的健康安全,请考生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提供“粤康码”或“穗康码”。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体温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报名(考试)。如有隐瞒,一经查实,有关报考均作废。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20-81632927.逢工作日09:30-11:30、14:30-17:30.
季华实验室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启动的首批省实验室之一,对标国家实验室,打造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领域国内一流、国际高端的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科技部原副部长曹健林担任理事长和主任。
季华实验室选址于佛山市三龙湾高端创新聚集区核心区域,位于广佛交界中心地区,距广东省政府13公里,距佛山市政府12公里。整体占地1000亩,其中科研用地24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首期5年建设期投入总经费不低于55亿元。
季华实验室以“顶天立地,全面开放,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为建设宗旨,先期确定了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生物医学工程等六个学科方向,重点部署半导体技术与装备、机器人及其关键技术、高端医疗装备、新型显示装备、先进遥感装备、增材制造、新材料新器件、微纳制造等八个研究方向。
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海洋生物功能性低聚糖及生物功能材料团队拟招聘如下岗位:
一、招聘需求
招聘职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资格条件 |
科研助理(项目聘用制岗-管理辅助) |
1 |
1.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的课题调研和具体的实验工; 2.协助团队课题组的实验室管理工作; 3.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
1. 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具备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 热爱科研工作,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 善于与人交流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
二、薪酬福利
1.薪酬待遇:所需方向项目聘用制岗位本科应届毕业生起薪不低于7万元,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基础年薪待遇可面议。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月工资80%发放,试用期结束的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季华实验室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发放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2.项目奖励:基础年薪之外,实验室按照项目结余经费的一定比例对科研人员进行奖励,对申请到的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按比例奖励项目组。
3.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及转化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最高奖励比例可达90%。
4.基本保障:按照佛山市缴费比例上限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5.健康保障: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带薪年休假及年度体检。
6.职称评定:根据《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省实验室可开展自主评审,未来可根据政策在实验室申请职称评定。
三、应聘流程
1.登陆季华实验室人才招聘官网“社会招聘”页面,查询需求部门职位,按职位进行投递。查询网址:
http://zhaopin.jihualab.ac.cn/Social。
2.招聘考核分为资格审查、专家面试等环节。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实验室择优发布面试资格,由实验室组织评审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即发布录用通知,拟招录人才需在接受录用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入职实验室并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本岗位未招满前,此招聘启事长期有效。候选人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将予以严格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7-632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