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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6: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26       报名截止:2021-09-01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及薪金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9月1日(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将所需材料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五楼投资促进股)。

  线上报名:将所需材料发至:jmj_tzcjj@nanhai.gov.cn

  联系人:翁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2436;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93696.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请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及应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纸质件在考试当天提供复核。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者,考试当天复核报名资料与实际不符,即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面试+笔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三个环节。

  (1)面试。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包括举止仪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专业知识、工作阅历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进入第二轮考试。面试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nhrc.nanhai.gov.cn)公布应聘者面试成绩和进入第二轮考试人员名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进入第三轮考试。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总成绩前6名进入第三轮考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第三轮考试。笔试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nhrc.nanhai.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

  (3)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策划、逻辑思维、灵机应变、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是否达到拟任岗位的要求,同时对考生个人性格、情绪掌控、自信修养等特点进行职业匹配性考察。无领导小组讨论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予以淘汰。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束后,成绩当日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nhrc.nanhai.gov.cn)公布。

  (二)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面试得分×30%+笔试得分×30%+无领导小组讨论得分×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nhrc.nanhai.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中心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应聘者提供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招聘名单,在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nhrc.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中心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取得实效,留住人才,确保各个职位最终录用的人员能更好地匹配其职位要求,本次招聘在招聘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各个级别岗位之间的人数可在一定范围内互相调剂,且如报考部长级(正/副部长)、部门主管级(正/副主管)职位的人员未达该职位要求但符合下一级别职位要求的,经招聘考核小组研究同意并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可录用为下一级别职位。

  (二)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每场考试考生均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三)应聘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纳入本中心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中心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我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七)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政审、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9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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