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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教师招聘公告(华中师范大学设点)

发布时间:2020-12-17 09:2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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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公告(华中师范大学设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全日制完全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重点类中学。学校正式建校于1948年,前身是解放军15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广东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华南军区干部子弟学校、中南军区子弟小学、广州八一中学、广州市第53中学、广州师范学院附中,2000年改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学校现有初、高中共103个教学班、近5000名学生及500余名教职工。学校既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又有不断创新的教学思想。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各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大批奖项。2018年5月8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市属教育集团。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唯一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管理,位于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西北侧,亭角大桥东侧,是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旗下投入最大、建设面积最广、建设标准最高、环境最美的一所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8〕3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相近专业,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者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4.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该证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8.考生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有国(境)外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及现场答疑等。宣传会接受现场报名。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时间:2020年12月31日8:30-17: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B112大厅(导航指引:搜“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通知为准。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时间:2020年12月31日8:30-17:00

3.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B112大厅(导航指引:搜“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通知为准。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准考证(见附件4),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相应位置粘贴与报名表一致的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报名表和准考证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1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准考证盖章。(准考证上有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认可的专用章方为有效准考证)

6.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7.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重要备注:因受疫情影响,除现场宣讲、现场报名时间按本公告外,其他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相关信息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请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届时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在准考证上盖章及参加考试。

2.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现场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说课占35%、专家组面试占35%的比例计算。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同时公布。

(二)说课

1.具体时间待定。

说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对象。

2.说课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说课对象,如有进入说课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说课条件的人数进行。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说课对象。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说课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成绩于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根据考生说课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家组面试人员。

(三)专家组面试

1.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对象。

2.专家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合格分为60分。

按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专家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专家组面试成绩仍一致时,以说课成绩排序确定;说课成绩仍一致时,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六、签约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若考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三方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组织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可拟聘人员。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及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广州市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

(七)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广大附中教育集团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需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十)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一)根据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和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官方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宣讲、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专家组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武汉战疫” 微信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武汉方式等情况。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湖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 16624686995

咨询电话:16624686995

监督电话:020-31199134

附件:  

附件1: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3: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报名表.pdf

附件4: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准考证.pdf

附件5: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大附中教育集团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教师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6: 非华中师范大学本校应聘者报考须知.pdf

备注:1.有意愿报名的考生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资料填报,收集报考意愿。

2. 非华中师范大学本校应聘者报考须知!!!(见附件6)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大附中教育集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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