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5-18 15: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18       报名截止:2021-05-28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21〕2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公开招用聘员,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附件)
(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3.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4.具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二、聘员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24时止。
2.报名资料:
(1)《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证件资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⑤驾驶证、⑥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如有各类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的扫描件,亦可一并提供。
(3)考生如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和招用资格。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统一以压缩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dangxiaozp@126.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招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将于结束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并根据公告中信息于指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笔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相关知识等。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并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5)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党校以书面形式申请查分,每个考生仅有一次成绩核查的机会。
2.资格复审
复审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人选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5.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五)组织考察并公示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我校审定后,确定拟招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3.因组织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三、工资福利待遇
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机关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1.招用后的机关聘员,由增城区委党校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聘员招考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咨询(办公室电话:020-82669468;监督电话:020-8266293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考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