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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5-31 17: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11       报名截止:2021-06-15

  广东实验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广东实验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的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8:00至2021年6月15日17:0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其中各类证件正式应扫描、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zhaopin@gdsyzx.edu.cn,附件大小勿超过4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例如:A01-张三-研究生硕士-北京师范大学),不按要求报名或应聘材料不足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所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考生)提供本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本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5)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扫描件。

  应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附件2)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每个岗位进入笔试人员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公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三)面试

  面试采用教学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在考试总成绩优良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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