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01 10: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3       报名截止:2021-07-06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实际,我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10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此次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1030名。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学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幼儿园带班教师A、幼儿园带班教师B和幼儿园保育员、特殊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2.年龄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35周岁及以下。应聘中学教师和九年一贯制教师岗位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4.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职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职位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方可报名,且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录用。
5.报考财务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初级会计证书;报考校医或保健医生岗位必须持有护师或者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保育员岗位必须持有保育员资格证书。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0分、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上述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录用。
8.报考军事教官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中士及以上军衔,服役期间曾任过班长,有带兵经验,有退伍证。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报考时须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3日9:00起至7月6日17:00止,报考人员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符合条件方可报名。不符合条件的,最终不予录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完成报名流程后,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须按照《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所要求的资料,逐项上传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到系统指定位置。所有上传的资料是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考生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资料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时须上传手写签名的《考生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7日09:00开始。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线上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生须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考试场所和设备(要求详见附件5)。
2021年7月7日-7月8日每天10:00到24:00进行线上笔试模拟试测。注意:模拟试测是发现考生电脑设备、移动设备和网络环境是否存在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解决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需要充足时间,请考生认真参加模拟试测,确认所有考试相关设备正常。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模拟试测,正式考试开考前或参加考试时才发现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或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模拟试测顺利完成后,建议不再将电脑设备作其他用途;正式开考前,请重启软件并确保系统不休眠及网络正常,再次检测好电脑设备。
教师职位笔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职员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题型为客观题,含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
入围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同分,则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2021年7月13日14:00起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7月14-17日。
资格审查为线上审查,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所有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审核结果请考生在7月18日上午9:00起登陆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查询。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按时上传审查资料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四)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
心理品质测试的有关通知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s://www.hp.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心理品质测试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扫码认证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完成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1日9:00—18:00.
面试的有关通知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s://www.hp.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面试采取线上录播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面试录像进行集中评审。其中,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黄埔军校中学、黄埔军校小学招聘职位的面试,将根据疫情情况,以线下面试或线上面试的方式另行组织,请考生留意相关各学校通知。
2021年7月20日进行线上面试模拟测试。考生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考试场所和设备(要求详见附件6)。注意:模拟试测是发现考生电脑设备、移动设备和网络环境是否存在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解决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需要充足时间,请考生认真参加模拟试测,确认所有考试相关设备正常。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模拟试测,正式考试开考前或参加考试时才发现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或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模拟试测顺利完成后,建议不再将电脑设备作其他用途;正式开考前,请重启软件并确保系统不休眠及网络正常,再次检测好电脑设备。
面试当天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备考时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教师职位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其中,体育、美术、音乐、舞蹈、钢琴以及幼儿园带班教师岗位,考生须在考试时间内进行个人才艺展示。
职员职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于7月2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s://www.hp.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组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受疫情影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p.gov.cn/)公示5天。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工资待遇
执行黄埔区雇员制教职员的薪酬标准,即教师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7.5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职员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5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环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从面试和体检前14天起,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健康承诺书》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
(三)线下面试和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
(四)《健康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
(六)参加线下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七)考官和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执行广州市和黄埔区的疫情防控要求。
(八)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61877389.82116635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