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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2 21:5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21       报名截止:2021-10-25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名,主要从事管理辅助类,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管理辅助类雇员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学历(政治学类、工商管理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电子版:hzgongshanglian@126.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25日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知识。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综合素质形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海珠区工商联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须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对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395700.监督电话:020-8439562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8:00时。
本公告由海珠区工商联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