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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5: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29       报名截止:2021-12-15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35年,地处中国的“南大门”广州,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西医医院。伟大的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曾以“逸仙”之名在此学医并从事革命运动。百年传承,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随着我院医疗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为进一步推动各项事业及重点学科的良好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3.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存在医德医风不合格、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况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5日。

  现场报名:2021年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7楼人力资源部。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须在规定时间上邮箱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请符合条件人员登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官网www.syshospital.com招聘栏,下载《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附件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附件3)电脑填写。招聘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详见提交材料(3)至(12),按提交材料编号为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材料。

  请于线上报名时间内(2021年12月15日23:59前,以邮箱记录为准)将上述两个表格电子版和附件材料发送至zseyhr@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岗位编码+姓名+科室(含专科)+岗位+2021年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第X批岗位)。并于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报名纸质材料。

  注:应聘岗位只能填一个。

  4.应聘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序整理,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情况表;

  (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毕业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5)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完成规培并通过结业考核的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证者由规培基地出具证明);正在规培的人员由规培基地出具在培证明,含培训基地名称、培训起止时间、培训专业、已参加的培训考核结果和有否延期记录及延期原因等;

  (8)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近年在临床医疗、科研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须提交至少1项、最多5项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求近年在医院管理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须提交至少1项、最多5项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对于每一项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应提交一份150字以内的简述并提供支撑材料(填写附件表格),支撑材料形式包括:临床诊疗新技术、临床护理新模式、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诊疗指南、专利、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教材、课程建设成果、科研项目、论文、专著、获奖、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论文需由相关部门出具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9)有博士后经历人员提交聘用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后出站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疫情防控期间,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2)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地点领表)。

  (1)至(11)项材料务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齐全,(12)项材料务必在资格审核前提交齐全,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有效通讯状态。

  (二)资格审核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将在医院官网-招聘栏公布。

  (三)考试

  1.医疗、药学、医技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和科室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操作技能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床业务处理能力。操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科室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闭卷笔试*25%+操作技能考试*25%+科室面试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三项考试凡任何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不予合成,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和科室面试成绩(三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2.研究、非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科室面试,主要考核相关岗位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水平、能力和素质。科室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50%与科室面试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两项考试凡其中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不予合成,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科室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四)心理测试

  在医院专家组评审前,对所有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的应聘人员开展心理测试。

  (五)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根据每次评审工作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评审通过人员推荐上报医院审批。

  (六)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医院对专家评审组通过的人选进行审议,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审议确定推荐上报学校人选,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网-招聘栏公布。公示通过后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通过后,管理岗位的推荐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通过笔试考核的管理岗位推荐人选,可参加学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组织附属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组听取医院推荐人选陈述答辩,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推荐审议意见。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学校人力资源部管理处汇总学校专家评审组推荐审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考察和公示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网-招聘栏公布。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1年12月15日。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证明、博士后出站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须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交;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根据中山大学录用通知为准,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将取消入职资格。

  5.本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依据广东省、中山大学及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332510020-81332466(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1332501(监察科)

 2021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doc (55.50 KB)
2021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xls (34.00 KB)
 2021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16.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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