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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15:3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5-30       报名截止:2022-06-01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33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为2022年新转制的越秀区属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坐落在二沙岛烟雨南街1号,占地面积1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建制,具备完善的现代化教学配套设施和住宿条件。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6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6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

  2.工作经历。拥有全日制普通中学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和合同为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

  3.学历学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须具备高级职称,此外须获得如下荣誉之一:与应聘学科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育专家、优秀(名)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称号(含同层级工作室主持人)。

  5.报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此外须获得如下荣誉之一:与应聘学科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育专家、优秀(名)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称号(含同层级工作室主持人)。

  6.教师资格证。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报考学科相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5月30日上午10:00起至2022年6月1日下午17:00止,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d/05gzyx,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证明全日制普通中学工作经历的社保和合同;

  (3)职称证书;

  (4)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荣誉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户口簿地址及本人页;

  (7)本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2022年6月9日上午12: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考生须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考生于2022年6月12日下午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自行于2022年6月16日上午10:00后至综合素质评估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高级职称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中级职称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网上初审人数比1:3设置。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暂定2022年6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准考证为准。

  3.携带资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个人健康监测表(附件3)。

  4.具体内容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思维方式等。针对教师岗位类型的不同,采用两种测试形式。

  

岗位类别

包含岗位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体育、美术、音乐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小组讨论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教师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可不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综合素质评估进入下一轮人员的名单和成绩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三)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暂定2022年6月中下旬进行,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审查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2年6月下旬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规定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一式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不再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2年6月下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用试讲方式,总时间15分钟,备考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2年7月上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不参加笔试。

  按面试、笔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线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考生须在综合素质评估考前14天(2022年6月4日前)注册健康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如实在健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实填写考前14天考生个人健康监测表(附件3),每次线下考试入场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若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

  (二)第一环节线下考前14天(2022年6月4日起)非必要不离穗,不到疫情发生地和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聚集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地,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属地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来(返)穗的考生须按照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三)考前14天内无市外旅居史,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参加考试须遵守以下规定:须在考试当天向相关考点提供当次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四)考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参加考试须遵守以下规定: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两次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广州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可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带星号的考生(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穗或返穗的考生),参加考试须遵守以下规定:须提供考前7天内3次(1、3、7天核酸检测,每次检测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广州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所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的考生,均须最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按规定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手机)及当天更新的动态健康码和行程卡,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监测表,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带入临时隔离检查点观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或其他设备进行体温测量。经复测体温(≥37.3℃)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如考生为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考生根据广州市防疫政策规定,须实行居家隔离14天健康管理措施,不可参加考试。当次考试前7天内曾赋黄码人员属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当天除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参加考试外,其他时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全过程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一米安全间距,有序进、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有义务配合考点完成防疫流调。

  (八)因疫情原因,请参加线下环节的考生在相关环节成绩公示后再安排离穗行程。考试期间请勿擅自离开广州,并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好防疫工作。若在抵穗期间前往疫情发生地或中高风险地区,须在粤康码和穗康码进行信息更新。

  (九)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我局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考生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并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聘用前应提供相关离职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考生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考生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考生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非广东省职称报考的人员,须于入职后一年内按要求完成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九)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7784260.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岗位表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3.考生个人健康监测表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6日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骨干教师公告(点击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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