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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5 11:4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18       报名截止:2022-07-20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新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选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办学规模为54个班。其中小学30个班,初中24个班,学校预计2022年建成并于当年9月开学,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始开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个班,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将输出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品牌,选派优秀骨干管理教师团队参与该校规划设计,校园校舍建设与监理,教师招聘及学校管理等工作,依托广州增城教育与文化资源,积极传承华附的特色课程、活动、班级建设经验,全力打造国家课程标准以外的精品特色课程,配备一流教学设施并努力打造优秀教师队伍,致力建成办学水平处于全市先进行列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现根据2022年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数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0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8.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本科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增城区事业单位编制,按有关规定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岗位,享受国家及广州市增城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0:00至7月20日(星期三)17:00止。
2.报名要求:将各类证件扫描、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hfzcrs@163.com,附件大小勿超过4M。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数学教师),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所有大学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⑤所有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c.gov.cn/,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hsfz.net.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7月29日前,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复审和试教四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相关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育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二)综合素质评估
具体形式、地点、时间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小组讨论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素质评估不设合格线,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未达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三)现场资格复审
具体形式、地点、时间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通知为准。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公告报名要求所需要的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四)试教
试教包括学科教学及德育试教,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和德育管理能力等。试教内容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试教总用时为30-40分钟。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教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应从初中填写至最高学历,不能中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需要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有关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在参加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20)38630560.监督电话:(020)8266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