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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7 14: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9-17       报名截止:2022-09-17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本次招聘雇员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5.符合附件1雇员岗位表中对应拟报名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至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资料清晰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填写《素社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进入考察阶段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资料。
4.考试资格初审: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参加线下报名的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如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通知,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考试
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地点和采取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2.面试形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素社街办事处(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素社街道办事处)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得分。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公序良俗、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考察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素社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防疫要求
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考生参加线下笔试、面试及资格审查的特别提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二)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三)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对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的人员,不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我单位也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五)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和候考室需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