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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6 17:2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16       报名截止:2023-09-17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出纳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出纳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仅面向广州市黄埔区珠江片区户籍,男女不限;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聘用后即构成相关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和工作内容
具有财务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从事财会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能较好自查自纠和配合审计,有出纳工作经验或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区、农村集体财务工作经验优先;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不可代办。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17日,共2天;(星期六日上午09:30至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公园西路28号大湾区数字娱乐产业园A栋3A层,即广州地铁5号线大沙地地铁站(A口),步行约1千米左右。联系人:梁小姐,电话:15919320554。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
(2)户口簿(户主页和报考人本人页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三选一”: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最长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附件2、3、4)。未办理附件2或3的报考人员,须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更新日期为资格审查日期半年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材料及学历证书原件。报名现场不提供打印或查询学历情况服务;
(4)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
(5)会计职称证书;
(6)《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开招聘农村集体财务出纳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7)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初审:将由第三方组织机构相关负责人在9月20日16:00前短信通知其初审通过结果,不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环节。
6.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电话和信息通知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考试
1.笔试:命题、评卷等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财务管理等知识。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以及与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体检对象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入职后可凭发票等相关单据给予报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拟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拟聘人员个人自行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3.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社区(经联社)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行聘用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出纳员试用期内薪酬4560元/月,转正后57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