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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0 10:1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7-24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退管服务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党群服务中心退管服务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沟通能力,普通话及粤语口语流利,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3日、7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3、报名地址:广州市洪荫街13号三楼(矿泉街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4、报考者携带《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含相关鉴定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5、《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kqjdjhzzrs@163.com[a1] ,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
6、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注:按名次,不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单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矿泉街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6379872;联系人:陈先生。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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