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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9 12: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用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源城区社会福利院是源城区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核拨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执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于2021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3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的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至6月11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条件要求河源市户籍的,报考者本人须为河源市(五县两区)户籍。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应任职期间的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报名时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除应届毕业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在考察时提供外,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五、考试
1.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成绩70%、公共基础知识30%);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同一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知识项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用人单位以面试形式确定名次。
3.笔试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人员,在进入考室前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和出示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六、加分审核
2018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按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知识项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2021年7月18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防疫要求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报考人员在报考和参加考试时须按照国家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报名、考试场地。未按要求提供健康码、拒戴口罩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的,不得进入报名、考试场地(国家对疫情防控工作有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公告由源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3334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