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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源市龙川县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09: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4       报名截止:2021-08-16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龙川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龙川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特殊学校,共131名教师,其中:县城中小学校37人,乡镇中小学校81人,公办幼儿园11人,特殊教育学校2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县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8:30至16日17:30.

  2.报名方式:登录“2021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hylcjszp2021/)按提示步骤报名。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2021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8月20日18:00至8月21日18:00登录“2021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1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2日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通用能力》,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通用能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通用能力》。

  2.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到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龙川县教育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三)资格审核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5.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县城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得从报考乡镇学校岗位考生中调剂;乡镇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符合乡镇学校报考岗位条件的县城学校岗位考生纳入调剂范围。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出示考生本人的粤康码,提交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县教育局人事股)。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752568(县人社局),0762-688300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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