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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1 12:1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8-12       报名截止:2022-08-1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我局党组研究并报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河源市市直有关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129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如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是1987年7月29日后出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教师岗位须提供该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中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但必须于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河源高级中学体育馆(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碧桂园对面)。
4.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2张相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在册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应年限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证明(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5)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6)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2-003、010-013、039、041、043-045、047、051、055、057-058、071、073-076)考试形式: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即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人数。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岗位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形式:
①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1-035、038-064、070-076、079-107、109-111):试讲。
②非学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6-037、065-069、077-078、108):结构化面试。
(3)考试合格分数线:
①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试讲、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②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笔试安排: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河源高级中学体育馆(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东环路碧桂园对面)。
(3)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版面公布考生成绩。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开展,组织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或“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报名或考试。
(二)以下类型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或考试:①粤康码红码、黄码、无码的;②现场报名或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③考试前仍在隔离管理期限,或居家健康管理、或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
(三)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一经聘用,在河源市市直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报考河源市启正学校的考生聘用后,在河源市启正学校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