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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11: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29       报名截止:2022-09-16

  为进一步加强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龙川县气象局决定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龙川县气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开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调查与损失的评估工作;负责各类实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协调发布工作;负责气象科普知识的编制和宣传贯彻工作;完成县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6年9月14日2004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8:30至9月16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03)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03)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

  2.系统初步审核。龙川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龙川县气象局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委托省级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户籍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⑤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5.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综合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计分采取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龙川县气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从考试前7天起,所有考生须每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03)进行查询。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899186(龙川县气象局党组纪检组),0762-6752568(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本公告由龙川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6899181(龙川县气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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