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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9 10: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09       报名截止:2022-12-07
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财政供养的非在编合同制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医疗卫生人才69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仲恺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的非在编合同制医疗卫生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的招聘对象有以下三类:
(一)A类岗位招聘对象
1.具有全国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生类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1〕20号)关于“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我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规定的人员。
(二)B类岗位招聘对象
具有全国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生类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其他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C类岗位招聘对象
具有全国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本区内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仲恺高新区财政供养的非在编合同制人员,执行仲恺高新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为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00登录“仲恺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的非在编合同制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系统”(http://www.hzzk.gov.cn首页)报名,逾时网络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有报考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例:社保缴费明细等;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近三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不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区宣教文卫办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初审结果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四)笔试确认
B类、C类岗位考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A类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B类、C类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且确定参加笔试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后续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7.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A类岗位招聘考试
A类岗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医德医风、法律法规、语言表达等能力,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方式
受新冠疫情影响及防控工作的要求,本次面试将采取网络面试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聘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二)B类岗位招聘考试
B类岗位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专业主要考核医德医风、法律法规、语言表达等能力;其他专业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2)面试方式
受新冠疫情影响及防控工作的要求,本次面试将采取网络面试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3)资格审核
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C类岗位招聘考试
C类岗位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根据具体情况划定,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2)面试方式
受新冠疫情影响及防控工作的要求,本次面试将采取网络面试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3)资格审核
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完相关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报考B类岗位的医务人员须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宣教文卫办公室统一安排岗位,不服从岗位安排或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惠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相关信息,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门户网站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并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区纪委派驻区宣教文卫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52-3278733、3278742;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52-26098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本公告由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