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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0 10: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20       报名截止:2023-09-24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惠应急委办[2022]8号)、《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湾应急委[202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2名,该岗位需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强度大,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
5.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专业为安全类及安全科学与工程类、退役军人或曾从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救援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专职救援人员薪酬待遇约9.5万元/年(含四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登录报考网址bm.gd-pa.cn/dzsys/atjd,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报名。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书;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考生个人承诺书;
(7)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或加分的相关证件;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止。报考人员需按资格审核人员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如因报考材料不齐、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报考材料需在入围面试后按要求提交原件供现场查验)。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专业为安全类及安全科学与工程类、退役军人或曾从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救援工作满1年,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驾驶证、救生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不可叠加)。笔试前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政治审核。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报名者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政治考核要满足以下要求:
无错误政治言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复杂政治背景、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参与违法活动、无明显纹身。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设置长距离跑步、原地跳高、10米×4往返跑三项(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需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在笔试公告中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安全应急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街道办动态”版面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组织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生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八)体格检查。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格检查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街道办动态”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情形的,应予以淘汰。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6.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7.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8.本公告由澳头街道办事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76391(澳头街道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0752-5577534(澳头街道纪检监察办)
监督电话:0752-5562071(大亚湾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以上咨询或监督电话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