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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7 10:56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3-20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惠城组通[2019]50号)及惠城区实施意见,加强镇干部队伍储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4名。
一、人选范围
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4名党建联络员,作为镇干部储备人选。具体详见《横沥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选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中共党员(正式党员)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名。具体详见《横沥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选岗位表》(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历年的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获得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职数及待遇保障
职位:党建联络员
职数:4名,具体详见《横沥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选岗位表》
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3.地点: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大楼三楼303室(惠城区横沥镇长排路1号)横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横沥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3)无犯罪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5)报考者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联系方式:0752-3183139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集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围绕党务知识、基层干部日常实际工作设计题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横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或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察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人选公示与递补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在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因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和范围。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核。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六、本招聘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3183139)。
中共惠城区横沥镇委员会
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cq.gov.cn/hzhchlzzf/gkmlpt/content/5/5217/mpost_5217481.html#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