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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3 15:5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30
为充实服务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2024年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共1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年龄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06年12月1日前出生,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对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2号县人民政府大院县委楼5楼人事教育室,联系人:邹树鑫,电话:0752-7780152。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方式
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
(六)领取准考证
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七)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龙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5423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