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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9 09:1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9-12       报名截止:2022-09-14
2022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三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2年江门市江海区第三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岗位及人数见《2022年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三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岗位还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相关条件的说明
1.本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及学位,使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院校出具的证明无效。非应届生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6.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14日16:00截止。
报考人员自行在“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报名平台” (http://zpbm.jianghaiqu.net/loginsign.html)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生成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168像素×240像素,不超过35K。
报名系统自动校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初审通过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和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暂不能作为报名或考试的有效证件。
2.报考人员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求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计入工作经历。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无单位,填写居住地址,具体到村居(务农或家庭主妇等);个体户或企业人员填写具体公司名称店铺等。
3.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应提供: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②居民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单)。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书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岗位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⑥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⑦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人员报考时应提供: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岗位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⑥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⑦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⑧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一)考试实施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即面对评委上课,模拟教学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科目的教学内容,现场提供相应面试材料。考生不得自带参考资料、电子设备、教具等进行备考和模拟教学。每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为15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5分钟。面试材料来自现行中小学教材(不限版本)或相当于现行教材难度的材料。
2.考试时间:
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网站(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用人单位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由于疫情原因,考试方式如有变化,以补充公告、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
①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合格线以下的不能参加面试。符合加分政策的,笔试成绩加10分(附件3),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笔试加分所需佐证材料。
用人单位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③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主评委面试环节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再次相同,则另行加考面试环节,加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2位数,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3位数。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发布后,考生可进入报名平台查询个人成绩以及是否入围面试。面试、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名单按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等额确定,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的人员需于体检当天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七、考察
通过考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入围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政治审查、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核实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八、资格复审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发现拟聘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以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网信息网组织部”网(http://www.jianghaiqu.net/jhqbb_10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报到、人事关系及档案转递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在报考相同岗位、相同组别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人选:
(一)综合成绩入围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政审、聘用,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十一、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所有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工作,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进入现场应聘者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场,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试,应聘者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国家、省、市、地区最新指引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43、3861660(江海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907(江海区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