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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1 10:4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8名,其中幼儿园行政管理岗3名,幼儿园专任教师岗5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
1.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幼儿保育专业毕业,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符合专业要求的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学历考生,其大专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
2.幼儿园行政管理岗要求应聘者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资格证以及幼儿园二级以上职称,从事学前教育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幼儿园正、副园长的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儿园专任教师岗要求应聘者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幼儿园三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年3月1日。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使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附件3)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本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证明原件方可报考。
6.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因违法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日16:00截止。
报考人员自行在“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报名平台”(http://zpbm.jianghaiqu.ex5.http.80.g0.ipv6.jiangmen.gov.cn/loginsign.html)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生成报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168像素×240像素,不超过35K。
报名系统自动校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初审通过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和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暂不能作为报名或考试的有效证件。
2.报考人员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求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计入工作经历。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无单位,填写居住地址,具体到村居(务农或家庭主妇等);个体户或企业人员填写具体公司名称店铺等。
3.报考时应提供: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学位的无需提供)。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不含其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行政管理岗的还需提供园长任职资格证。⑤职称证书(应聘行政管理岗位的须提供幼儿园二级以上职称证书,应聘专任教师的须提供幼儿园三级以上职称证书);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证明原件。⑧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证明原件。⑨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行政管理岗面试为演讲+现场答辩,演讲即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演讲;现场答辩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演讲时间为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
专任教师岗面试为模拟教学,即面对评委上课,模拟教学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科目的教学内容,现场提供相应面试材料。考生不得自带参考资料、电子设备、教具等进行备考和模拟教学。每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为15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5分钟。
(二)考试时间、地点:待定,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考试成绩
1.行政管理岗:①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笔试最高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含演讲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③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30%+演讲*40%+现场答辩*30%。
2.专任教师岗:①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笔试最高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③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模拟教学)*60%。
笔试、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2位数,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3位数。笔试、面试(演讲、现场答辩)及综合成绩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符合加分政策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笔试加分所需佐证材料(附件2),逾期未提交,或提交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政策加分。用人单位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发布后,考生可进入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名单按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等额确定,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入围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政治审查、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核实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七、资格复审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发现拟聘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以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网信息网组织部”网(http://www.jianghaiqu.ex5.http.80.g0.ipv6.jiangmen.gov.cn/jhqbb_10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报到、人事关系及档案转递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在报考相同岗位、相同组别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人选:
(一)综合成绩入围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政审、聘用,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43、3861660(江海区教育局招聘专用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637(江海区教育局投诉专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