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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教师招聘公告(113名)

发布时间:2020-12-19 09:34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为充实我市师资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决定,广东省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师11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以及校医、会计、档案岗位,仅限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非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四)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8.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9.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80以上(含2.80);

  10.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8:30-12:00,14:00-18:00。

  (二)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5日,8:30-12:00,14:00-18:00。

  (三)报名及面试地点

  1.报名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华海酒店三楼春华厅。

  非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报名地点:广州市汉普敦酒店电子科技大厦内(华师大正门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1-65号酒店大堂。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由高州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审核后将原件退回考生,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高州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绩点分数高优先,3.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4.学生干部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

  (四)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五、现场面试

  (一)面试形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教”的形式。

  2.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二)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报考岗位学科知识;其他岗位:综合类。

  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现场公布。

  六、录取办法

  (一)按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则先后按学历层次高优先、双一流学校毕业生优先、面试成绩高分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被录取者需签订就业协议书,需服务五年后才能调动。

  (四)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作递补。

  七、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组织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一、组织管理

  高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教育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6633839);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附件1: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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