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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滨海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现场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17: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7       报名截止:2021-04-17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计划在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滨海新区)东毗阳江,西临湛江,面向南海,背靠我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地处泛珠三角、大西南经济圈、中南经济圈的交汇点和重叠核心地带。滨海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港口资源得天独厚,特色旅游品牌享誉全国。详情可登录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了解。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获聘人员为茂名滨海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茂名滨海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4.应聘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效毕业证书)。

  5.在校表现良好,各学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的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D栋101(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安乐东路1号)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7日下午在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现场报名点(具体时间等候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错过面试时间地点)。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2);2.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4.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毕业生提供,需盖学校公章);5.《学业成绩表》(2021年毕业生提供,需盖学校公章);6.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7.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7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同时报名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确认面试对象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执业资格、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成绩(或绩点)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各岗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三)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者属于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21年毕业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政审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办理入职所需的全部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防疫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2.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七、其它事项

  1.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生),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凭证为准,请在入职资格审核考察时提供。

  2.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茂名滨海新区服务5年。期间,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区事业单位间交流,可报考公务员。

  3.本次招聘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利用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载体进行招聘,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获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4.凡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采用隐瞒、作假手段的应聘人员,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6.本次招聘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组织管理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会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所有。

  联系方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联系电话:郭先生,0668-5331336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联系电话:罗小姐,0668-5331039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城镇博贺湾大道保利大都会6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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