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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5 18:4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12-21       报名截止:2022-12-23
2022年茂名市明德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发展更加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全力打造茂名教育民生高地,依据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要求,结合茂名市明德学校发展需要,现决定公开选聘茂名市明德学校优秀教师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茂名市明德学校是一所由茂名市教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专门学校,主要承担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管理和矫治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坐落于美丽的小东江畔——茂名市建设路314号大院。学校占地面积184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85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学校按照广东省专门学校标准建设,于2021年开始筹建,将于2022年底正式招生并投入使用。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原则。
三、选聘岗位
选聘优秀教师9名,选聘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茂名市明德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非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五、选聘条件
1.爱岗敬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均包含当天。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①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茂名市教育局办公楼副楼一楼大厅(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五路6号大院)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需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2年茂名市明德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鉴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后退还原件);
③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资格审核。茂名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确定为笔试人选,并现场发放准考证。
7.选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即符合条件的笔试人选达到选聘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取消该岗位本次选聘。
(二)笔试
茂名市明德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主要考查教育教研能力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明德学校人才需求和应聘人员基本能力的基础上划定,笔试成绩将及时公布。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针对专门学校有关情况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以考生联系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请应聘人员确保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
4.面试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
5.考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成绩不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成绩后请即离开考场。如应聘人员需提前离开,请在考点公布栏或登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参加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选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人员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选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所获得的职称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职称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所获得的职称与招聘岗位职称要求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录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成绩、体检、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九、防疫要求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选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和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资格。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选聘工作现场环节(以下简称“现场环节”)前,注册粤康码,并进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应聘人员,请根据《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第三版)》、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可以参加本次选聘工作现场环节的情形:粤康码为绿码,有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应聘人员进入选聘环节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应聘人员;
2.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
3.不能提供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人员;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应聘人员;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选聘工作现场环节情况的应聘人员。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组织管理
选聘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茂名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