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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2 20: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12       报名截止:2023-06-30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南海之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和海南自贸港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处,属岭南名邑,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04.63亿元,居全省第七位、粤东西北首位。
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是茂名市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计划拟定、宣传推广、项目推进、考评激励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到广州设点,现场招聘英语相关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度赴广州设点现场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按规定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5.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27日(含当天)。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等其他条件相符。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6日,请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并注明“姓名+面试岗位,邮箱地址:mmzsb@maoming.gov.cn。
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成绩单和绩点情况;
(6)资格证书和表彰奖励等。
线上报名后,应聘人员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恒源大厦主楼25楼启恒星创孵化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8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11:3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6月27日(14:30-17:30)。
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到招聘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进行整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现场报名及审核时出示给工作人员,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应聘人员。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均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课程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院或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工作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五)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综合衡量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综合表现、学生干部、荣誉业绩等,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现场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外语专业能力(交互式转译能力)以及仪表仪态等。
(二)面试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查收信息或者接收邮件。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符合用人单位本次招聘要求,不列入招聘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应聘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本次赴广州设点现场招聘事业编制岗位除现场决定聘用外,不作递补。
六、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报名资料、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及填报的资料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应聘人员须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一、组织管理
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现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茂名市投资促进中心(0668-2989329).